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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6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团市委希望工程捐资助学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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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政策依据 希望工程由中国青基会于1989年10月发起实施,旨在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帮助青少年提高能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在山东省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授权下,临沂市希望工程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市的希望工程捐资助学工作。 二、项目审批权限 由县区团委负责把关、汇总并报送本县区的助学申请项目,经市希望办审核确定。原则上,由县区团委负责自行解决本区域内大部分的助学项目。 三、主要项目内容 1、资助学生:以助学金的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每生800元/学年;高中阶段,每生1000元/学年;大一新生“圆梦行动”,4000元/人,一次性资助,根据捐方意愿,也可延伸至大学毕业。 2、建设希望小学:帮助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修缮乡(镇)村完全小学。捐资不低于30万元可帮助建设一所学校。 3、学校配套建设:希望图书室,为农村小学配备图书,包括各类书籍、书架及标牌,建成品种较为齐全、适合小学生阅读的图书室,2万元/所;快乐体育园地,为农村小学捐赠成套体育器材、设施,保障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正常进行,2万元/套;希望厨房,为欠缺供餐条件的农村学校配备成套现代化厨房设备,4万元/套。 四、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 1、受助生申报条件:(1)中小学生资助:不享受低保、残疾等有关政策照顾的贫困家庭学生,单亲、残疾、因病、因灾致贫家庭优先。(2)“圆梦行动”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学一年级新生(军校生、艺体生、免费师范生除外)。 2、希望小学申报条件:(1)有新建、改(扩)建、修缮需求的农村完全小学,具备一定的资金基础,除希望工程建校款外,能够自行解决剩余部分的建校款。(2)按照省青基会要求,定期填报《申请书》、《协议书》、《规划书》、《中期报告》、《竣工报告》等全套建设手续,并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建设,工程完工,上报《竣工报告》后,一次性拨付建校款。 3、学校配套建设:存在图书、体育器材、厨房设备短缺的农村完全小学,具体要求根据项目不同有所区别。 五、项目资金来源 希望工程资金均来自于社会各界捐款,每年资金量多少根据当年捐款情况而定。 六、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联 系 人:郭静静 联系电话:8726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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