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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1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供销社 市财政局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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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为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2008年起,我市设立了临沂市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服务规模化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按照《临沂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财建〔2014〕72号)要求,每年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供销社工作重点,确定每年的重点扶持领域。目前资金总规模为350万元。 二、项目审批权限 由县级供销社、财政部门根据资金扶持的重点和领域筛选项目并报送相关资料,市供销社、市财政局联合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下达投资计划。 三、主要建设内容 农业服务规模化项目主要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扶持土地托管、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农资直供、农机服务、烘干仓储、冷藏加工、农民培训、新技术推广等服务项目,打造“一站式”、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项目主要支持日用品、农资、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流通网络建设。 四、申报项目范围 符合年度重点扶持方向,投资主体为供销社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和有关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须对申报单位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相对控股是指须为申报单位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高于34%)。 五、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 1、申报项目符合当年扶持领域。 2、建设条件已落实,具备相关工商、税务执照和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 3、工商部门出具的出资信息原件。 4、提供县区供销社和财政局联合申报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靠性、操作性较强。 5、当年申报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具体金额按照当年资金规模和县区申报情况确定。 七、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 1、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由市供销社、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方案,确定资金扶持方向,下发项目申报通知。 2、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有项目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县、市供销社、市财政局联逐级申报。 3、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下达项目实施批复。项目实施后,市供销社、市财政局适时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供销社业务指导科 联 系 人:田相如 联系电话:8372015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联 系 人:康 健 联系电话:811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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