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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17/02/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扶贫政策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扶贫政策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根据国土部“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为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进行项目实施。

二、项目审批权限

各县区国土局和财政局于每年9月份统一组织下一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耕地保护任务目标和市级财政资金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对上报项目进行优选,拟定下一年度市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三、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整治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它工程。

四、申报项目范围

依据有关规划,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

五、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务院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

2、水资源有保障,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

3、重点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切实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净增耕地面积比例,使用耕地开垦费项目不低于项目建设规模的5%,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原则不低于项目建设规模的2%左右。

4、具备建设所需要的水利、交通、电力等骨干工程设施。

5、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性高。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市级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扶持具体金额按照当年资金规模、项目个数和各县区情况确定。

七、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

1、县区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县区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立项。

2、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立项后,及时组织编制规划设计和预算、开展工程招标、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验收。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理科

联 系 人:汪贵秀

联系电话:8729121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综合科

联 系 人:胡恺杰

联系电话:811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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