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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5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渔业局“海上粮仓”建设发展资金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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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为落实行业精准扶贫政策,抓好渔业项目申报实施管理,确保渔业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市渔业局、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渔业项目申报、实施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项目对接申报,编制实施方案。 二、项目审批权限 县区根据市财政局、市渔业局下达的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由市财政局、市渔业局进行核审,择优确定补助项目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 三、项目内容 “海上粮仓”建设发展资金项目主要包括: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现代渔业园区和种业提升项目等。 四、申报项目范围 根据当地资源条件、产业状况、发展潜力等,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项目重点和政策措施,区分轻重缓急,优先选择自然条件优越,技术比较成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 五、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及要求 1、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结合各县实施水域生态容量、增殖放流苗种培育能力,各级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情况,以市渔业局为申报主体统一编制项目申报书,会同所属县共同组织实施。 2、现代渔业园区和种业提升。现代渔业园区项目申报单位由市渔业局申报,园区标准化池塘集中连片须达1000亩,工厂化养殖车间须达到20000平方米;种业提升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首批省级遗传育种中心和原良种基地。 3、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行政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保护区周边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能够提供建设科普展馆的场地。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款。补助标准为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确定,具体可到省海洋与渔业厅“海上山东”网站查询。 七、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 1、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同财政部门,结合渔业项目建设需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 2、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补助项目和标准,出具评审意见和修改完善建议。市渔业局组织项目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和修改完善建议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3、市渔业局根据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并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学习、观摩考察、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和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渔业局规划财务科 联 系 人:马允超 联系电话:8313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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