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0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残联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奖励有关政策 |
|
|
|
一、政策依据 《临沂市优秀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评选和奖励办法》以及省相关政策 二、有关政策 省级优秀基地、省级优秀基地奖励5万元;市级示范基地奖励10万元;省级示范基地奖励20万元。 三、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基地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辐射带动残疾人发展致富项目,生产工作条件、工资水平、福利待遇、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方面结合基地实际情况予以优惠和扶持。安置就业10人以上且年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辐射带动发展致富项目15户以上且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同期山东省贫困线。 四、申请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向所在地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区残联联合财政部门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复核后,根据基地情况、预算安排情况,确定优秀基地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残联教育就业部 联 系 人:赵 静 联系电话:8727663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