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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5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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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5号文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45号)的部署要求,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二、项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群众是农村改厕与硬化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要发动群众全程参与,保障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共财政扶持、社会资金参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县(区)、乡(镇)、村庄三级联动,分级负责。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农民生活习惯、疾病流行特征和农户农肥习惯等,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改厕与硬化模式,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对未实行硬化道路的村庄,坚持改厕先行,避免二次返工破坏已硬化的路面。 4、示范带动,整村实施。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先进村带头,村党员干部带头,先干先补,不干不补,过期不补,形成村比村、户比户、争先参与的机制,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以乡镇为推进主体,以村庄为实施单位,做到整村实施、连片推进。 三、项目目标任务 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城市建成区外长期保留村庄农户厕所的无害化改造(包括乡村旅游点旅游公厕、户厕),全市计划完成农村改厕93.6万户。 四、项目总体要求 1、明确改厕标准。严格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标准,结合实际,对农村厕所进行改造。旅游厕所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03号)要求进行改造。 2、优化改厕模式。因地制宜,选用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改厕模式。一是在不具备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条件的村庄,推广三格式、双瓮漏斗式等无害化厕所改造模式;在缺水的村庄,可以使用粪尿分集式无害化厕所进行改造。二是将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相结合。在有条件的村庄,推广使用单户、多户并联的一体化处理设备。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完善村庄污水管网,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实现达标排放。各县区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要求,对列入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村庄,一律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或直接并入污水管网。三是将农村改厕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在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经营农家乐的村庄,提升改厕标准,提高厕所质量等级,达到“生态厕所”、“旅游厕所”的标准。 3、明确改厕流程。要严格按照“统一招标设备、统一施工标准、统一施工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推进改厕工作。县(区)住建等部门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县区或乡镇统一招标采购厕具,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本地企业生产的节水、节能、生态、环保的设备。严格禁止低价中标。以村庄为单位组织施工,做好前期厕所清理、排污、土方施工、管道敷设等工作。改厕完成后,由乡镇组织,逐村、逐户、逐项验收,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4、保障改厕质量。市住建、旅游、卫计委(爱卫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分别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县区要对乡镇、村庄具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掌握技术标准,按规范施工。要强化监督管理,组织一支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业队伍,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指导,确保改厕质量。县区和乡镇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改厕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并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5、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坚持“群众的事群众办,村级的事村级管”,由村委指导,能人牵头,村民自愿,组建农村厕所养护物业服务合作社,或者采用市场化、物业化、阳光化运作模式,承担改厕后的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确保设施用得上、维护好、长期发挥效益。 五、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管理 坚持“财政奖补、社会资助、企业捐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省、市、县(区)、乡镇和村集体及社会团体共同投入机制,多方筹集农村改厕资金。市、县两级财政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多方筹集和落实资金。积极利用农发行人居环境贷款政策,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项目,以县为单位实施贷款融资和建设。鼓励社会各界、企业大户捐资捐建。用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或以出工等形式积极参与。旅游厕所的改造标准较高,投资较大,要重点发挥经营户的力量。县区在安排相关资金时,向工作成效好的乡镇、村庄倾斜。各级将制定农村改厕资金的奖补、拨付与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六、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住建局村镇科 联 系 人:李纪元 联系电话:811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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