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4-0513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4/05/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全市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即将开展 |
|
|
|
为清费治乱,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检查第二阶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物价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 第二阶段检查工作从5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检查重点是建设、房产、交通(铁路除外)、环保、工商、消防等部门和行业。检查范围除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外,包含相关协会及关联性中介机构。检查时限为2012年5月1日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 检查重点内容: (一)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 (三)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 (四)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五)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的; (六)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 (七)行业协会利用行政职能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的; (八)其它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行为。 市物价局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要求各县区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检查人员严格执法,廉洁自律,主动向被查单位发放《廉政情况反馈表》,依法办案,秉公执法。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