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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4-052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4/05/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居民阶梯电价实施两年来——临沂市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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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70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试行居民阶梯电价。 通过对近两年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试行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居民用户总数为384万户,同比增加 17.75万户,年用电总量为30.3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95亿千瓦时。全市用电量超档的用户22.17万户,占用电居民用户总数的5.77%,其中二档用户17.51万户,占比4.56%,三档用户4.67万户,占比1.21%,远远低于当初政策出台前不高于20%的预期目标。虽然少数追求生活高质量的富裕家庭由于用电量较多,电费有所增加,但全市用电量一档用户达361.84万户,占居民用户总数的94.23%,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居民用户电费支出保持基本稳定。 今年1月,我市物价局、民政局对全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进行免费电量款发放,免费电量款发放工作是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电价变动影响的重要举措,按照免费用电基数和第一档居民电价标准,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兑现返还15度电费,全市2012年7月——2014年3月共计805.59万户次,返还电费金额6605.87万元。 从执行情况来看,阶梯电价政策出台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居民用户节能降耗意识明显增强,用电量增幅同比下降,2013年居民用电量同比增长10.77%,远低于2012年的24.1%。同时,分档电量划分充分照顾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基本用电需求,且同步实施配套政策,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基本没有受到影响,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平稳有序。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正确引导居民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合理、节约用电效果逐步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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