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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5-0317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5/03/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城区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拉开帷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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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召开会议,部署我市城区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兰山、河东、罗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物价检查所所长和价检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市价检局局长刘广强对3月份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组织上街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举报台,发放《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价格举报; 二是开展明码标价检查。从3月16日开始,市价检局组成3各检查组,对城区范围内药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规范明码标价,重点查处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 三是重点整治和规范汽车站、火车站、机场人员密集场所明码标价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从3月23日开始至月底结束。要高度重视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大力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工作要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做到检查“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检查人员工作要认真、负责,要依法行政,严格履责,对发现和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曝光,要严格纪律,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写出报告,不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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