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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4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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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 二、政策内容 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是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企业在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等。 三、政策范围 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 四、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专项资金。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为700元、800元、1000元,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200元。 五、申报程序及实施 1、每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区下达培训任务。 2、符合条件的培训学员须是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含复退伍军人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即农村两后生)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除当年度毕业大学生、初高中未继续升学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不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其他人员需出具就业创业证),到全市人社部门确认的定点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六、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办培训科、创业指导科 联 系 人:康 坤 胡俊卿 联系电话:8126107、8056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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