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25-9-02_zcwj/2017-021505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7/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文广新局 市财政局农村文化大院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支持项目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 |
|
|
|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为推动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我市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其中,1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文化大院建设,主要用于行政村文化大院建设以奖代补。 二、项目审批权限 由县区文广新局根据拟建设文化大院行政村的条件进行筛选(财政直管县所属行政村除外),并报送相关名单。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进行审核,下达投资计划。 三、主要建设内容 文化大院基本功能空间包括:图书报刊阅览室(农家书屋)、文艺活动室、公共电子阅览室、综合展览室等。扶持资金用于行政村文化大院内部设施建设、改造、提升,文化活动、娱乐设备购置,各类展览板面、展柜制作,阅览室图书、阅览桌椅购置等。图书一般不少于15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公共电子阅览室有宽带接入,有投影机、有源音箱和10台左右电脑。能够展示本村村史、荣誉、社区规划、民俗民情、家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 四、申报项目范围 以市派第一书记任职村、省定贫困村为重点,兼顾其他行政村。 五、申报项目条件及要求 1、省定贫困村有8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非贫困村有200平方米以上场所。 2、申报村能够完成60%的建设任务量,在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下能够在当年完成建设任务。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补助数量、标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预算内补助投资。每年度扶持不超过50个文化大院项目,每个项目补助2万元。 七、项目申报及实施 1、由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协商确定县区分配名额。 2、符合条件的村向本县区文广新局申报。 3、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组织进行审核,确定年度以奖代补扶持项目。 4、项目实施后,由市文广新局负责或委托县区文广新局进行逐一验收。 八、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科 联 系 人:葛春波 联系电话:8726737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联 系 人:张宏杰 联系电话:8113063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