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6-0721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16/07/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取消六项服务收费为社会减负近亿元 |
|
|
|
为清费减负,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局部署要求,市物价局于7月15日起取消、放开了一批服务价格收费项目。 取消的六项服务价格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国土部门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部门地震安全评价费、气象部门防雷设计图纸审核费、房屋档案查询证明费等。当前,中介服务收费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垄断行业组织的乱收费行为比较突出,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社会反响强烈,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此次取消的六个收费项目大多是企业在工程建设环节,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服务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收费单位将不得以任何另立名目继续收费。根据市物价局2015年度收费统计,取消这六项服务价格收费后,仅市区范围每年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7400万元,全市预计可减轻负担上亿元。这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行政审批和项目建设速度、推动我市三引一促工作再上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基础上,我市还放开了29项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服务价格项目,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消防安全评价费、建筑工程类检验检测服务费、规划技术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服务费、旧机动车交易服务收费、价格评估服务费、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社会福利机构服务收费等。对于放开的服务项目,主要靠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各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务、指定服务或者截留定价权。这样,我市现有实行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项目仅为44项,约占全市市场服务价格项目总数的7%,我市由市场决定服务价格的机制已基本形成。 为了使以上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收费行为规范有序、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社会负担明显减轻,全市物价部门将加强对经营主体价格行为的监管,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良好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