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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81-09_B/2015-0717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5/04/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质监局关于部分计量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县区质监局办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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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市质监局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将非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授权三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工作全部下放各县区质监局办理(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已于2014年8月1日完成下放);因各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目前上述计量许可事项仍由市局办理。 目前已下放的计量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如下: 1.非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在县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的非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制造许可,下放各县(区)质监局办理(市级注册登记或其主管部门属于市级单位的非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制造许可由市局办理。) 2.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在县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县级计量所除外)建立最高等级计量标准的核准,下放各县(区)质监局办理(市局组织建立的次级计量标准、县级局组织建立的计量标准,在市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等级计量标准核准由市局办理。) 3.计量授权。在县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单位内部强制检定的授权,下放各县(区)质监局办理(企事业单位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工作的授权;在市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强制检定的授权;县级局所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不能开展的计量检定项目,需要为在县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单位内部强制检定的授权,由市局办理。) 4.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在县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的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下放各县(区)质监局办理(市级注册登记或其主管部门属于市级单位的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由市局办理。) 5.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在县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县级计量所除外)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下放各县(区)质监局办理(市级计量所次级计量标准计量检定员、县级计量所和在市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由市局办理。) 特此公告。 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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