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312-16_C/2015-071801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4/03/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发放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
|
|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临沂考区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发放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证书发放地点:临沂市司法局南办公楼一楼司法考试工作科 (金坛路61号,沂蒙路与金坛路交汇处西一百米路北)。 三、领取资格证书要求:须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四、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学历认证书原件(资格申请时原件带回的需再次提交)。 五、颁发程序1.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或条码扫描枪读取申领人信息; 2.现场拍摄申领人的电子照片; 3.使用高拍仪扫描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有考生签名的申请表和报名表、其它证明材料; 4.申领人填写核对信息表上的基本信息,进行初次备案,申领人签字确认。 六、咨询电话:8317157。 临沂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工作科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