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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235018-08_E/2016-12130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2/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旅游质量公报第41期
临沂市旅游质量公报第41期

一、旅游投诉情况

9月份,临沂市旅游监察大队共接到旅游投诉案件4, 案件结案率100%,满意率100%

(一)案件来源

有效投诉案件中,4起投诉均是通过电话投诉。

(二)投诉类型分布

有效投诉案件中,境内游投诉4件,占总数的100%;出境游投诉0件。

(三)投诉对象分类

有效投诉案件中,对旅行社投诉2件,占总数的50%;A级景区投诉2件,占总数的50%

(四)被投诉主要问题。

有效投诉案件中,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案件2件,占总数的50%;涉及景区管理的案件2件,占总数的20 %

主要被投诉旅游企业一览表

序号

旅游企业名称

投诉事由及处理结果

1

临沂神州旅行社

 

田先生报名去云南旅游,在旅游购物店内被强迫购买6200元玉器。通过调解并帮助田先生把玉器退还,田先生表示满意。

2

临沂百时通国际旅行社

 

赵女士行3人从旅行社报名去云南旅游,去之前每人收取押金1000元,旅游回来之后多次讨要未果。通过协调旅行社退还每人1000元,投诉人表示满意。

3

 

沂水地下大峡谷旅游区

王女士带团去沂水地下大峡谷旅游,被告知需要等待散客先进,却没人告知其团队入口,后询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态度较差,发生口角。通过调解景区向王女士道歉。

4

 

莒南天马岛旅游区

游客去天马岛旅游,在景区北门购买门票时,被告知门票价格128元,含来回坐船费用,游客认为在景区北门进入景区不需要坐船。通过协调,景区退还游客坐船费用,只收取门票费游客表示满意。

六月份市旅游监察大队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加大市场规范力度,为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重点查处了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和从事旅游服务的行为,制止了“黑社”、“黑导”等非法从事旅游服务和出国留学、探亲、商务考察、教育培训等名义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行为。整治旅游市场各类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宣传等行为,规范了旅行社委托招徕旅游业务、旅游合同的签订。通过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旅游服务质量,规范了我市的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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