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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16-15_E/2015-0722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监察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1/0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中共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前夕,市纪委组成14个暗访组,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庸懒散”等问题集中开展了明察暗访,并5起典型问题。

兰陵县防空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继学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活动问题。兰陵县纪委给予王继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蒙阴县扶贫办副主任刘传军、扶贫科副科长王运民值班期间空岗问题。县纪委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刘传军党内警告处分、王运民全县通报,对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县扶贫办主任刘学军给予诫勉谈话。

罗庄区水务局综合经营科科长刘杰违规为其儿子举办升学宴问题。罗庄区纪委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刘杰党内警告处分。

郯城县地税局重坊中心税务所副所长王永公车私用、扰乱学校教学秩序问题。县纪委给予王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地税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县地税局党组对其分管领导副局长杨启安、局纪检组组长刘德海给予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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