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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16-15_E/2015-0725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监察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5/07/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中共临沂市纪委对6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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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纪委 对6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
市纪委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纠正和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并将其中6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郯城县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李庄法庭庭长黄永利受贿等问题,郯城县纪委给予黄永利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款。 罗庄区黄山镇木柞一村原党支部书记方志如职务侵占、贪污问题,罗庄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方志如开除党籍处分。 兰陵县磨山镇西三峰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袁堂学贪污问题,兰陵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袁堂学开除党籍处分。 沂南县大庄镇高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纪长云挪用公款、职务侵占问题,沂南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纪长云开除党籍处分。 平邑县流峪镇流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陈汉军职务侵占问题,平邑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汉军开除党籍处分。 费县马庄镇上合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主任孙志海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费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孙志海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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