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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527328-09_E/2014-0123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4/01/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和“安全发展年”活动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平安临沂建设为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狠抓隐患查治,严厉“打非治违”,强化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全年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09起、死亡117人、受伤110人,经济损失576.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0.7%、28.7%、10.6%、65.4%。其中较大事故3起。

(一)分行业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03起、死亡110人、受伤109人、经济损失74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1%、23.1%、8.4%、16.8%。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受伤1人。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起数均未超出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

2、火灾:森林火灾累计发生事故2起,较上年同期增加1起,没有人员伤亡。

消防火灾共发生1347起,较上年同期下降7.9%,没有人员伤亡。

3、工矿商贸及其他:工商贸发生一般事故3起,死亡 4人,受伤1人;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农机事故发生4起,受伤4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 %、66.7%。

(二)分县区情况

1、事故起数:兰山、罗庄、河东、郯城、莒南、沂水、费县、沂南8个县区较上年同期下降,苍山、平邑、临沭、蒙阴4个县较上年同期上升。

2、死亡人数:罗庄、河东、郯城、苍山、莒南、沂水、平邑、费县、沂南9个县区较上年同期下降;蒙阴县与上年同期持平;兰山、临沭2个县区较上年同期上升。2013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除兰山区外,其他县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3、受伤人数:兰山、河东、郯城、莒南、沂水、沂南6个县区较上年同期下降,罗庄、苍山、蒙阴、临沭4个县区较上年同期上升,平邑、费县2个县与上年同期持平。

4、经济损失:河东、苍山、沂水、费县、沂南、蒙阴6个县区较上年同期下降;兰山、罗庄、莒南、郯城、平邑5个县区较上年同期上升;临沭县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较大事故情况

1、2013年10月14日17时57分左右,临沂市兰山区枣沟头镇柳沟村嘉实建筑模板厂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

2、2013年11月14日12时左右,临沭县临沭镇省道225线92公里+500米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对行的大型普通客车相撞事故,造成轿车内人员4人死亡,1人受伤。

3、2013年12月29日13时50分左右,兰山区白沙埠镇崖头村兰山区九州化工厂院内发生一起双氧水运输车辆卸车作业双氧水容器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二、存在的问题

2013年,我市个别行业和县区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还比较薄弱,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部分地方和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存在重发展、轻安全,重项目上马、轻安全审批等现象。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审核把关方面,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的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形成隐患。二是“双基”建设相对薄弱。安全监管人员少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多数乡镇安监站机构不专、人员不专、业务不专、经费不专,影响了监管效能。三是监管保障能力仍需提升。监管队伍人员少、任务重、协调力度不够,很多工作忙于应付,影响了作用的更好发挥。应急救援缺乏牵头的专业队伍。职业健康检验检测、现场采样等技术保障能力较差。

三、下一步措施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采取更加严格、更加细致、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一是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围绕节日出行安全,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公安部门要对客运车辆、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大型货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治,特别要加强对校车、客车、危险化学品等特殊车辆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检查,严查“三超一疲劳”和违章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推行“五个到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两客一危”、公交车、火车站、汽车站、重点水域等监控,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强化县区间执法联动,重点打击超限超载运输、冲卡拒检、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坚决吊销许可和资质。公安、交通运输、公路、气象等部门要紧密协作,确保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做好旅客疏导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力度。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经营专项督导检查,拉网式排查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点和暗访式检查生产企业。安监、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查处“三超一改”和突击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审查核发零售许可证,把好安全条件关。公安、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节日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重点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住建、公安消防和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城镇燃气充装、供应、经营、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严防火灾发生。四是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尾矿库综合治理整治、地下粘土矿山整治活动,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管理,持续打击采掘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转包和分包行为。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严防突击生产、违规生产、设备带病生产;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提升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督促企业定期检查。煤炭部门要针对冬季用煤增多的季节特点,加强对“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矿井的重点监控和巡查,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防治、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排查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继续开展“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和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六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商场、楼房所配置电梯和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和检测检验,继续开展全市恒低温库专项检查。

(二)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要严格执法检查。年底进入能源、原材料消耗的高峰期,要严防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回潮反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铁腕执法、从严查处、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打重罚,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绝不下不为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二是要“打非治违”常态化。要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突出打击重点,加强部门联动,做到执法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跟踪督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治理资金到位,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事故总量降下来”, 保证“打非治违”的成效。

(三)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始终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预防为主、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措施,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加大隐患查改力度,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事故控制在源头。一要突出企业查隐患的主体责任。通过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引导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不断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科技手段检测、执法督促整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要狠抓重大隐患限期整改。有关县区和单位要继续加大对省市挂牌和其它方面重大隐患的整改力度,确保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并上报,确保完成整改任务。三要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效果。各督导组要继续加强对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监控,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调度整改进度,全面落实隐患“零容忍”,确保整改到位。

春节前后将迎来全省和全国“两会”。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2013年1-12月份各县区伤亡事故情况表

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月22日

 
附件【2013年1-12月份各县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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