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投诉情况
2月份,临沂市旅游监察大队共接到旅游投诉案件12件,案件结案率100%,满意率100%。
(一)案件来源
有效投诉案件中,旅游投诉电话接办案件10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83.33%, 12301旅游服务热线转办投诉案件0件, 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投诉案件2件,占投诉案件总数16.67的%,。
(二)投诉类型分布
有效投诉案件中,境内游投诉案件12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100%,出境游投诉案件0件。
(三)投诉对象分类
有效投诉案件中,对旅行社投诉案件3件, 占投诉案件总数的25%;对A级景区投诉9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75%。
(四)被投诉主要问题
有效投诉案件中,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案件3件, 占投诉案件总数的25%;旅行社变更行程的案件0件;涉及景区管理的案件9件,占投诉案件总数的75%。
主要被投诉旅游企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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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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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由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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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雪山彩虹谷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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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黄女士来电反映通过网上订票到雪山彩虹谷旅游区游玩时,在景区检票口被告知需要交30元方可入内,门票也被景区收走。黄女士要求旅游区给个合理解释。经调查协调,雪山彩虹谷旅游区向游客解释30元是景区滑雪的费用,游客的门票被收走也是在网站上进行了说明。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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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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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山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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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郑先生一行4人在镇山景区进行滑雪,在滑了一个小时后,滑雪场停电导致无法正常滑雪,郑先生一行4人离开滑雪场。郑先生要求滑雪场退票。经调查协调,镇山滑雪场退还4人共计526元滑雪费用。客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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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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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旅(青岛)国际旅行社临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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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蔡先生在中国国旅(青岛)国际旅行社临沂分公司郯城营业部报名外出旅游,报名时营业部承诺在县城接送,后又通知到高速路口集合。蔡先生要求营业部在县城接送。经调查协调,中国国旅(青岛)国际旅行社临沂分公司郯城营业部安排人在县城接送。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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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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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云瀑洞天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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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蔡先生带着家人在云瀑洞天旅游区游玩,孩子不慎在景区内走失,蔡先生要求景区保安协助寻找,保安未提供帮助。蔡先生要求景区给予一个解释。经调查协调,景区向蔡先生道歉。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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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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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旅游区 龟蒙景区 |
2月17日,李先生在龟蒙景去游玩,下山时无交通车,告之为道路结冰,但是李先生步行下山时没有发现山路路面结冰的情况。李先生要求景区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经调查协调,景区向游客解释因安全检查道路坡度不合格,营运车辆停运。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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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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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地下大峡谷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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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刘先生在沂水地下大峡谷游玩时,发现有景区工作人员诱导游客参加漂流的现象。李先生要求景区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经调查协调,景区向刘先生道歉。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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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山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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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柏先生在镇山旅游区游玩时发现景区的停车场无收费依据,乱收费。柏先生要求景区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经调查协调,景区向柏先生道歉,并解释景区停车场已对外承包,近期将其将收回。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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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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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国际影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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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胡先生一家人在临沂国际影视城游玩,景区内的迷宫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其孩子的门牙被碰坏。胡先生要求景区进行赔偿。经调查协调,景区与游客签订赔偿协议,给予游客经济赔偿。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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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旅游区龟蒙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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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张先生一行人在下午1点多的时候到达,发现景区停止检票,且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张先生要求景区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经调查协调,景区向张先生解释具体原因,因山顶有雪,景区停止接待游客,协调美团网给客人退票,并让游客免费在山脚处游玩。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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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国际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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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马先生来电求助,其于2018年2月5日通过兰山区通达路与北园路交汇处的临沂国际旅行社订购泰国旅游产品,共缴纳9360元押金。因出行时间与旅行社的时间不符,导致无法成行,其于2月6日向旅行社提出退款要求,旅行社无故不予退款,马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并要求相关单位协调旅行社尽快退款。经调查协调,旅行社已经把押金退还给马先生,其中扣除900元属于机票损失费用,并向马先生作出解释。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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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地下大峡谷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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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王先生在沂水地下大峡谷旅游区游玩时发现,在洞内漂流终点处的走道旁设置拍照点,导致走道非常窄,影响游客正常同行,且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王先生要求景区道歉。经调查协调,景区向游客道歉。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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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国际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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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吴先生在兰山区沂蒙路临沂国际旅行社报名去越南旅游,旅行社通知吴先生更改航班时间,吴先生表示不满,认为旅行社的临时通知导致自己变动旅游计划,且时间与旅游合同内容不符。吴先生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更改航班时间或退款。经调查协调,旅行社将游客的住宿条件由4星升级为5星,并向游客解释飞机航班更改时间,旅行社也无法控制和预料。游客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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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执法情况
2月份,市旅发委根据省旅发委《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旅游市场秩序监管,为游客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春节前,市旅游监察大队重点对莒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等县区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和变相强迫购物、欺客宰客、强迫自费项目以及无资质经营、无证导游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春节期间,市旅游监察大队积极发挥旅游投诉电话的作用,确保旅游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并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旅游投诉,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春节假日期间无重大投诉,发生投诉主要为景区周边停车乱收费、景区内游乐设施安全隐患及景区内诱导自费等情况,另外一个特点是县区旅游部门无执法权限且投诉较多,也凸显了假日期间多部门联动执法的重要性。
下一步,市旅游监察大队将与市交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对旅行社团队用车情况检查力度,彻底消除旅游用车安全隐患,把旅游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经查实旅行社有使用“黑车”,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有关规定对旅行社进行处罚。同时,要充分发挥各县区属地作用,突出重点点位和重点事件,搞好统筹、协调和指导,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旅游市场的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力度,不断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努力实现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