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发委(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旅游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旅游局,市直旅行社:
根据山东省旅发委制定的《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旅行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临沂市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旅行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临沂市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旅行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确保2018年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我市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落实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切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特制订我市上合组织峰会期间旅行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
二、行动对象
全市旅行社及分社。
三、工作重点
(一)企业自查。各旅行社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自纠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对游客的安全宣传;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
(二)属地检查。各县区旅发委(局)要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地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旅行社做好入青旅游团游客身份信息采集,并组织游客在行程中配合服从食宿、景(区)点、交通、购物等场所的安全保卫管理,接受相关部门对人员、物品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要登记在案,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威胁游客和企业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况应依法责令旅游企业停业整改。
(三)实地督查。省、市旅发委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区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或重大安全隐患不报的县区旅发委(局),分别在全省、全市旅游系统通报批评,并抄送属地政府分管领导;对存在问题不能发现或督促整改不力导致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健全,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有专人负责。
(二)安全培训是否作出制度性安排,是否开展导游领队人员的安全培训,导游是否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技能。
(三)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租车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并明确规定安全保障责任,旅游车辆是否在指定位置设立导游专座。
(五)地接社合同是否规范并明确规定安全保障责任,旅行社是否建立游客资料登记制度,组接团是否按相关规定与旅游者或地接社签订旅游合同。
(六)收客时是否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提示,是否在行前说明会上对旅游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出境社是否发放安全信息卡。
五、工作措施
(一)实施约谈制度。市旅发委将根据督查情况,约谈工作不力、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县区旅发委(局)负责人,各县区旅发委(局)要主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旅行社主要负责人。
(二)实行失信惩戒。市旅发委将把旅行社安全检查整改情况纳入旅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不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存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行业系统“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依法从严查处。对拒不缴纳旅行社责任险,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旅行社要依法从严查处,必要时依法吊销其行政许可证。
(四)入青游客信息报备。即日起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各旅行社(分社)发往青岛的团队要实行游客信息登记报备。各县区旅发委(局)负责收集辖区内旅行社(分社)发往青岛的团队游客信息,汇总整理后每周五下午3时前将《XX旅行社(分社)赴青岛团队情况表》(附件1)报市旅发委监管科。
(五)建档建卡,及时总结。检查中,以旅行社为单位,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一社一表,建立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签名认可。各县区旅发委(局)于整治行动结束后加以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请各县区旅发委(局)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旅发委监管科。
联系人:王云燕、刘超。
联系电话:8127571,邮箱:ly8127571@126.com。
附件:XX旅行社(分社)赴青岛团队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