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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360274559/mzj/2019-000014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1/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2019年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开补充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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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期招聘出现部分岗位人数不足及人员离职等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在申报招聘人员总数不变的基础上,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驾驶员岗位,1名,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二)护理员岗位,限男性,1名,从事孤弃儿童护理工作; (三)教师(替岗)岗位,2名,从事幼儿教学等工作; (四)护理员(替岗)岗位,2名,从事孤弃儿童护理工作; 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具有较强的爱心、耐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五)应聘驾驶员岗位:年龄45岁以上,驾龄10年以上,持A1证; (六)应聘护理员岗位(限男性):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专业优先; (七)应聘教师(替岗)岗位: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教育学等专业,有教师资格证; (八)应聘护理员(替岗)岗位: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专业优先; (九)岗位能适应夜班值班;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组织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与成才路交汇西100米路北,临沂市华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4、咨询电话:张经理 18769948340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填写《招工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为面试和实操两部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1)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不报姓名、只报序号; (2)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 (3)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2、实操 (1)根据应聘岗位不同,分别进行所应聘岗位的实操; (2)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实操,实操时不报姓名、只报序号; (3)实操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 (4)实操成绩在本场实操结束后统一向实操人员宣布。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40%,实操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最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实操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二)考察 对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相应递补。 (三)体检 1、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 2、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相应递补; 3、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5、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及聘后管理 (一)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沂市华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替岗人员除外),替岗人员属于替代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为6个月,工作结束后不再保留替岗人员工作岗位,该名派遣人员由临沂市华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安置。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替岗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其他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 (二)待遇 参照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购买五险一金。 (三)工作地点 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 (四)聘后管理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参照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简章由临沂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临沂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民〔2018〕10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临沂市华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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