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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zxqyj/2020-0000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开展2019年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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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 企业(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培育我市“四新”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通过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高质量创新、数字经济领跑、企业管理规范、亩均效益领跑等行动,促进产业升级,发挥示范应用,提升创新能力,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个一百”示范工程加快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临政发〔2018〕2号)和《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开展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二批)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二批)的单位,严格按照《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内容,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数量 每个县区根据本辖区企业数量、纳税贡献、亩产效益、创新能力、成长性等指标,按照指导名额(附件5)进行初选,确定推荐名单。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四个一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相关要求 1、严格把关。各县区要对照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工作,把本辖区“四新”特征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推荐上来,为下一步的培育成长和示范引领打下良好基础。 2、动态管理。依据《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第一批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临政办字[2018]61号)进行评价,对不符合“四新”要求、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不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及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失信的企业撤销称号。 3、上报要求。上报时,各县区政府要出具推荐函,并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采用A4纸打印,以蓝色皮纹纸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
联系人:付尧 韩冬 联系电话:8226549 协同办公邮箱: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培育科 地址:北城新区iEC国际企业中心1210室 邮编:276000
附件:1、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二批)申报表 3、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报告书 4、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二批)推荐函 5、临沂市 “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二批)申报指导名额 6、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一批)撤销名单
临沂市实施“四个一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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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附件3:“四个一百”示范企业报告书编写提纲.doc】 附件【附件2: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二批)申报表.doc】 附件【附件4: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二批)推荐函.doc】 附件【附件5: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二批)申报指导名额.xls】 附件【附件6:临沂市“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第一批)撤销名单.xls】 附件【“四个一百”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参考封面.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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