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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xumb/2020-000000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公告〔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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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81〕号 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23号公告》精神,结合山东考区实际,现就2019年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授予申请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17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资格授予申请,并如实准确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依据申请审核确认后生成证书。 三、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邮寄地址为考生自行填写的证书邮寄地址。 四、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已在网上申请的人员,请于2020年2月17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证书补发申请表扫描件、证书邮寄地址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sd87198607@163.com),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并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邮寄至申请人自行填写的邮寄地址。 特此公告。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12月13日 http://xm.shandong.gov.cn/art/2019/12/13/art_101469_8279249.html?xxgkhid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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