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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51610/sbj/2020-000001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东劳仲案字[2019]第458号公告(受送达人:河东区健尔美美容美体店) |
临东劳仲案字[2019]第458号公告(受送达人:河东区健尔美美容美体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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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健尔美美容美体店: 本委已审结你申请要求鲁成美返还培训费争议案(临东劳裁字[2019]第458号)。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临东劳裁字[2019]第458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河东区行政中心院内河东区人社局三楼西仲裁庭,电话:0539-8388815)领取,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对临东劳裁字[2019]第458号仲裁裁决不服,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临沂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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