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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gdj/2020-000003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请收好!扶持文旅中小企业政策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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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和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做好宣传工作,便于企业学习、了解、享受政策红利,搜集梳理了相关扶持文旅中小企业政策措施,总结概括为6个方面38条,切实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尽知尽享,全力扶持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目 录 一、金融支持 1.信贷支持 2.降低信贷成本 3.降低担保费率 4.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 5.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 二、降低运营成本 6.向旅行社暂退 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7.减免房租。 8.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9.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 10.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11.缓解用能成本。 12.降低物流成本。 三、稳岗服务 13.援企稳岗 14.稳定劳动关系 15.提供法律支持 16.解决企业诉求 四、财政政策 17.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 1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9.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政策 2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2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2.降低企业担保费率 23.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 24.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25.社会保险费缓缴 26.社保费部分返还 27.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政策 28.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政策 2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或者缓缴政策 五、 税收政策 30.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 2020 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 8 年 31.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延期缴纳税款 32.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财政性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3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34.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5.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36.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37.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六、其他 38.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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