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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05339296/xumb/2020-000021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两部门联合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印度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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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总署官网28日消息,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7日联合发布公告称,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印度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印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中新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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