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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lsj/2020-0000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责边界事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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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公布临沂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将我局适宜公开的职责边界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值制度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指导协调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监督检查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安全储存管理等工作。 二、 防汛抗旱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指令。 三、森林防火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储备和调出森林火灾救援物资。 四、审管联动 市粮食和储备局: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和相关行业规划、政策以及协助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行使相关的行政监督、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市粮食和储备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和注销时,需出具相应同意的函/批复,变更前需在申请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处加盖印章)。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前,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六、办理招标登记 市粮食和储备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时,负责对本部门、本行业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实施现场或在线监督;审核本部门、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和招标(采购)文件。作为招标人(采购人)时,分别负责提供本部门、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和招标(采购)文件。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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