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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81952/slj/2020-00000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水利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9/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祊河左岸滨河大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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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精神,现对“临沂市祊河左岸滨河大道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临沂市祊河左岸滨河大道工程自临沂市长春路大桥(中泓桩号10+993m)至费县/兰山分界处(中泓桩号31+835m),堤线全长21.752km,途径兰山区枣园镇、方城镇。 临沂市祊河左岸滨河大道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堤防、堤顶沥青砼路面、河道护险、穿堤涵洞、桥梁、上堤坡道、桥梁下穿坡道等,本项目总投资约7.3亿元。 临沂市祊河左岸滨河大道工程是防洪为主的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该地区的防洪标准,减轻其保护区的防洪压力和洪涝灾害。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临沂市祊河左岸滨河大道工程”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主要调查收集以下几个方面(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对您生产、生活的影响; 2、项目建设所涉及土地补偿状况及历史遗留问题; 3、您认为拟建项目有哪些涉及社会稳定方面的风险。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针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临沂国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guoanwenping@163.com 联系电话:19863996938(张工) 四、公示周期 本次公示周期为公告之日起10日内。 2020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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