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sbj/2020-00001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劳人仲案字[2020]第1032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市兰山区裕耀木业板材厂)

兰劳人仲案字[2020]第1032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市兰山区裕耀木业板材厂)

临沂市兰山区裕耀木业板材厂: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朱英胜请求确认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兰劳人仲案字[2020]第1032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10时在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电话:0539-525027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