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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scjdj/2020-000027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临沂兰山贺文彦中医诊所符合药品使用质量(临市监药市字〔2020〕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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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照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和《临沂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试行)》,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沂兰山贺文彦中医诊所(见附件)进行了现场确认检查,并按程序进行了公示,确认临沂兰山贺文彦中医诊所符合《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有关规定要求,有效期自2020年5月4日始至2023年5月3日止,现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确认名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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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市监药市字〔2020〕56号 临沂兰山贺文彦中医诊所药品使用单位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的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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