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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21-000007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劳人仲案字[2021]第69--71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浩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沂劳人仲案字[2021]第69--71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浩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浩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郑子铭、高晨明、邹云诉你公司要求支付加班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沂劳人仲案字[2021]第69--71号)。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受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历山路与澳柯玛大道交汇处路口南100米路东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自闭庭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裁定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沂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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