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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360274559/mzj/2021-000003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
| 文号 | 临民〔2021〕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转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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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民〔2020〕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连同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编制的《临沂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办事指南》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 2.《临沂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办事指南》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司法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共青团临沂市委 2021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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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附件1: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附件2:临沂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办事指南.pdf】 附件【附件2:临沂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办事指南.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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