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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21-000014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劳人仲案字[2021]第287-289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诚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沂劳人仲案字[2021]第287-289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诚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诚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李峰、李娜、李增善诉你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争议一案(沂劳人仲案字[2021]第287-289号)。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受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
  经调查核实,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对山东诚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进行调查处理。本委认为,政府部门处理结果对认定本案主要事实有重要影响,属于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45条和第46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自作出本决定之日起,中止本案的审理;恢复本案审理和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沂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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