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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21-000017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郯劳人仲案字[2021]第119号开庭公告(受送达人:松汉(临沂)酒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郯劳人仲案字[2021]第119号开庭公告(受送达人:松汉(临沂)酒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松汉(临沂)酒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杜鹏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案,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郯劳人仲案字[2021]第119号申请书副本、答辩、组庭、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10室)开庭审理本案(本委联系电话0539-6107667)。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郯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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