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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21-00002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东劳人仲案字[2021]第241号公告(受送达人:御龙特卫安保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临东劳人仲案字[2021]第241号公告(受送达人:御龙特卫安保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御龙特卫安保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涵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案(临东劳人仲案字[2021]第24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8月9日14时30分在仲裁庭(地址: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西仲裁庭;办公电话:0539-838881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临沂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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