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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51610/sbj/2021-000025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东劳人仲案字[2021]第386号公告(受送达人:河东区杰艳美容店) |
临东劳人仲案字[2021]第386号公告(受送达人:河东区杰艳美容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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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杰艳美容店: 本委已受理赵兰真、孙媛媛、高敏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案(临东劳人仲案字[2021]第38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9月6日10时00分在仲裁庭(地址: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西仲裁庭;办公电话:0539-838881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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