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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8332361/zfw/2021-000035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临沂市市本级维修资金交存业务启用电子票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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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鲁财综〔2019〕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将于2021年7月19日起启用电子票据,不再提供纸质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到维修资金专户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维修资金交存业务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电子票据: 一、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下图二维码,绑定并实名认证电子票夹
二、点击“我的票夹”查看或下载电子票据信息
注意: 1.电子票据生成会有若干分钟延迟,请您稍等片刻! 2.绑定电子票夹时,请确保您的手机号信息一致! 三、您可通过山东省财政厅票据查验平台进行电子票据查验 进入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shandong.gov.cn/),点击进入山东省电子票据查验平台,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票据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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