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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gtzy/2021-000004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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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自2021 年8月30日起对不动产登记流程再造,推行“无纸化”办理,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现公告如下: 一、将不动产登记收费环节前置,流程调整为:受理(缴税) -收费-审核登簿-发证。受理完成后申请人应尽快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以免影响审核登簿和领证。 二、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抵押登记费由金融机构按月统一结算。 三、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全面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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