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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51610/sbj/2021-000039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恢复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
关于恢复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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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根据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恢复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即日起,我市恢复《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公告》定于11月27日进行的焊工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及鉴定、保安员鉴定、专项职业能力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请各县区职业技能评价管理机构、评价机构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接受当地疫情防控管理。 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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