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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84421979/gdj/2021-000012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0/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长期征集革命文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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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临沂是著名的革命老区,革命战争年代,沂蒙党政军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铸就了伟大的沂蒙精神。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沂蒙精神,保护革命文物,讲好沂蒙故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革命文物。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近代以来沂蒙地区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和爱国志士先进事迹的实物与资料。 2.反映1949年以前中国共产党人在沂蒙地区组织发动群众、领导革命斗争以及群众拥军支前等各类实物与资料。 3.反映1949年以前沂蒙地区日本侵略者、国民党反动统治者及其他反动势力罪行的实物与资料。 4.反映1949年以后临沂地区与抗美援朝、对印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等保家卫国战争有关的实物与资料。 5.反映1949年以后至改革开放时期,临沂地区整山治水、发展生产、艰苦创业以及重大建设成就等有关实物与资料。 6.其他与临沂有关的珍贵革命文物、资料、图片、视频等。 二、征集内容 (一)实物类 1.革命斗争使用的枪械、弹药、通讯器材、地图、印章、证件、传单、标语、医护用品、军装、旗帜、袖标、战利品、交通运输工具等。 2.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指示、布告、宣言、命令、会议记录、简报、文件、电报、调查报告等。 3.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成就的奖状、奖章、徽章、纪念章、证书、立功证明等。 4.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沂蒙红嫂、老红军、老革命、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等使用的文具、工具、证件、印章、服饰、箱包及其著作、书信、日记、手稿等。 (二)资料类 1.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有关报纸、刊物、图书、档案、记录,反映某一单位或系统创业、发展历史文献资料的摘抄和复印件等。 2.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三)音像类 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录像及录音文件等。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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