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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51610/sbj/2021-000043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2021年山东省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临沂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公告 |
关于2021年山东省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临沂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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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最新通知要求,在临沂考区参加10月30日、31日举行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如在考前14天内有临沂市以外的行程(可通过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定),须在考试时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来临沂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到临沂后参加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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