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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21-0000439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2021年山东省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临沂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公告

关于2021年山东省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临沂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公告

  根据临沂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最新通知要求,在临沂考区参加10月30日、31日举行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如在考前14天内有临沂市以外的行程(可通过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定),须在考试时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来临沂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到临沂后参加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如无法提供来临沂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提供到临沂后间隔24小时以上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须有一次为参加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须提交一份(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其它防疫要求不变。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539-8609927。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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