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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21-000046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郯劳人仲案字[2021]第468号公告(受送达人:郯城县金鑫复合彩印厂)

郯劳人仲案字[2021]第468号公告(受送达人:郯城县金鑫复合彩印厂)

郯城县金鑫复合彩印厂:
  本委已受理刘文帝、徐勤庆、颜丙卫、任金扣、孙亚奎、任伟伟、任静、任鸿飞、王宗林、杜培叶、李秀勤、张永、崔浩、张明富、施利纯、朱友峰共16人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郯劳人仲案字[2021]第468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郯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10室,电话:0539-610766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郯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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