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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22-000004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0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劳人仲裁字[2021]第1239号(受送达人:临沂天坤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兰劳人仲裁字[2021]第1239号(受送达人:临沂天坤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临沂天坤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审结刘家豪请求你单位支付工资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兰劳人仲裁字[2021]第123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电话:0539-5250270)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你单位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之情形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申请撤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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