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22-000043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1/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罗劳人仲裁字〔2022〕第415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泰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临罗劳人仲裁字〔2022〕第415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泰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泰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宝羽诉你单位劳动合同纠纷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罗劳人仲裁字【2022】第415号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临矿集团对过义警工作站里面,电话:0539-7108921)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对本裁决内容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