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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51610/sbj/2023-000003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罗劳人仲裁字〔2022〕第641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庆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临罗劳人仲裁字〔2022〕第641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庆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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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庆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夏立金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一案,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罗劳人仲裁字【2022】第641号裁决书。你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临矿集团对过义警工作站里面,电话:0539-7108921)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对本裁决内容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罗庄区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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