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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400-10_fczfbz/2014-1219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4/12/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房产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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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公(2014)字第022号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河执字第307-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邢广海所有的位于罗庄区龙潭居委(产权证号33160382)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交付申请执行人朱新民抵偿债务。”并出具(2014)河执字第30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局协助办理该房产转移登记。因房权证无法收缴,公告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33160382号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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