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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
| 索引号 | 1483500865/zfgjj/2023-00001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字号 | 临住字〔2023〕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21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
| 生效日期 | 2023-07-01 | 失效日期 | 2024-06-30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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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临住字〔2023〕15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3681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1900元,九县1700元。 二、执行时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核实职工缴存基数,切实做好涉及缴存基数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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