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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451-02_gzdt_/2014-011403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1/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郯城县审计局五项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郯城县审计局五项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以来,郯城县审计局实施五项制度,全面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实行离任即封账制度。在领导干部离任、交流的第一时间,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共同组成封账小组,对涉及到主要领导干部调整的单位进行封帐,避免领导干部离任时突击签字报销费用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实行离任交接制度。对资金量小,无决策权限的少部分部门单位,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领导干部离任时的账面资产、负债,财政财务收支及未了的经济合同等事项进行登记备案,由离、接任双方签字认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为监交人进行离任交接。三是实行联合进点审计制度。审计进点时,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员共同进点,在被审计单位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审计进点会,宣读审计委托书,强调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及双向承诺书的内容,并在审计单位政务公开栏或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告。四是实行共同评价制度。对离任干部任期内经济目标完成、遵守财经法纪、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内部控制制度、个人廉政纪律执行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由联席会议单位共同进行审核评比打分,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实行成果利用制度。严格规定审计结果使用的范围、基本原则,明确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过程中的职责,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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