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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4-0822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8/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四举措”助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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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临沂市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加以推进,共争取中央补助农村危房改造指标1万户。为确保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市财政强化四项措施,推进危房改造工作落实。 一是严格确定补助对象。严格履行“用户申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核-核定标准”的工作程序,实行三级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改造工作的公开透明。 二是严把房屋质量关口。严格落实建设程序,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责令停工进行整改。从建材选购、建筑设计到施工组织等免费为农户服务,让农户住上优质房、放心房。 三是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对补助资金不搞“一刀切”,具体标准由县区、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优先提高分散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补助标准,解决困难群众的供养资金难题。 四是完善资金补助发放。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资金整合、捆绑使用”的要求,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改造住房竣工后,由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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