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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9083-09_D/2013-021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2/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食药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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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强化学校对食堂全方位的监控措施,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学校食堂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档案,要求从业从业人员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操作,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 四是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索证、验收及台账工作。严把采购安全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加强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农产品溯源管理工作,严格入库检查,杜绝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流入学校食堂。 五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学校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档案。督促学校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六是强化应急处置,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提高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处置工作,确保食物中毒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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